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

防身器材


世風日下、人心不古夜不閉戶的時代似乎已離我們越來越遠了,
畢竟隨著時代的演進許多光怪陸離的現象也都會跟著產生且不間斷,
然而“犯罪”就是其中一樣,也因如此除了基本的警察機關之外,
保全公司也如雨後春筍般林立,不過上述兩種單位即使再有效率也
無法在第一時間保障個人的人身安全,此時“防身器材”就是相當
理想的選擇。


防身器材種類非常多,但基本上分為兩大系統,一是個人攜帶型、
二是居家防盜型,個人攜帶型不外乎:防狼噴霧、三節甩棍、電擊棒、
或者是防搶警鳴器等,而居家防盜型通常仰賴監視系統或警民連線
系統居多,有趣的是腦筋動的快的業者深知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
負擔居家防盜的費用所以開發個人與居家防盜兩用型之器材來滿足
大眾之需求,遽聞效果與銷售量都不錯。


防狼噴霧器


個人居家兩用型防盜器材


儘管市面上防身防盜器材購買與取得都非常方便,但是在持有與
使用上則必須小心留意,比方說部份防身器材在購買時必須付身分證
影本給業者,因為該器材(如電擊棒)必須向警政機關申請使用執照,
如無申請執照而私自持有恐怕有觸法之嫌,攜帶時則是必須注意部份
場合(如撘乘飛機或進出機場)之管制條例 ,使用上則必須留意是否防衛
過當,不然“公親變事主”“原告變被告”是非常划不來的。


這個社會的治安其實是靠大家來一同維護的,畢竟警察與保全人員
不是超人或蝙蝠俠不可能永遠在關鍵時刻出現,所以在遭遇犯罪來襲
時如能在第一時間先求自保事後再配合警方調查相信對降低犯罪率
是有幫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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